野生杜鹃花是我镇宝贵的自然资源,是大自然馈赠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出于经济利益驱动和喜爱心理作用,盗挖、采摘野生杜鹃花的行为从未停止,而且随着鹤顶山—笔架山杜鹃花知名度的提升,此类现象正愈演愈烈,许多杜鹃花伤痕累累,更有甚者整株被挖掘一空。为此,根据《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告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入山采集、采挖、移植野生杜鹃花;二、未经林业部门批准,任何单位、社会、个人不得收购销售、运输野生杜鹃花;三、矾山镇人民政府联合森林公安局将加强对野生杜鹃花的巡查和监管管理,对擅自采挖、采集或非法销售、运输野生杜鹃花的,一律予以没收,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欢迎社会各界对乱采乱挖及破坏野生植物的行为进行举报,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
特此通告
矾山镇人民政府
年3月22日
通讯员/林佳佳陈楷
编辑/赖玉叶余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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